12
返回列表 发新帖
楼主: 13智宇

[转帖] 因明学简介

  [复制链接]
 楼主| 发表于 2012-10-1 10:51:10 | 显示全部楼层
(六)结论

佛家因明原是在和他宗学说争论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,法称的论议发挥这种精神,尤其积极。此外,他还凭借陈那的业绩,用犀利的批判方法,使因明学说更迈进了一大步。这可举几点略加说明。

第一,法称重行改革了为他比量三支格式的意义。在他以前,陈那刊定了三支,虽已变更了旧式五分的实质,但形式上、名目上还保留一些旧物,特别是同喻异喻,性质变了,仍然称之为“喻”,这在名实之间就显明的存在矛盾。陈那的《理门论》对于这一点,也曾很费气力地加以解释,但始终不能令人释然。到了法称,便坚决主张合因喻为一体,不必再沿用“喻”的名目(见上节)。这样消除了实际的矛盾,而为他比量语言之为整个“因”的表白,其意义也就极端明确了。并且,法称统一了因喻,又还颠倒了它们的次序,将相当于“喻体”的一部分提到最前面,应用上便另有其意义。从这样的格式里,可以见出每一个“因”都是成功普遍定理的性质,才用来作判断的依据,而比量思维是从一般认识应用到个别事例上面的演绎方式,也随着明明白白地表示出来。由此,很容易令人想及西洋逻辑的三段论式以“大前提”“小前提”“断案”为次序,法称的改革三支,很和它相近,是不是有意参酌采用的呢?这在现今还不能论断,毋宁说,他是随顺“为自比量”的性质,要做到语言和思维的一致,自然而然地创造了那样格式。不过,由此新途径打开以后,思辨活动在语言中的表现,相随着扩充很大的范围。因为三支改成因宗衔接的次序,证成了宗,就可用作新的因去作进一层的推论,辗转相续,可以开展无穷。在印度佛学界实际运用,像月称等,都有很好的成绩,而他宗如声论学者也跟着主张改动五分的次序,可见法称改革三支的影响是很大的。

第二,法称掌握到语言应与思维一致的原则,因而解决了为他比量里一些纠纷的问题,主要表现在废除“不共不定”、“相违决定”的两种因的错误上。原来陈那用“九句因”的图式分析因的正确与否,到了第五句“同品无、异品也无”,便发现一种特殊情形。在这一句里的因,只限于当时成问题的事物(即有法)上才有,它是独一无偶的性质,对于同品异品都无法结合,也就与成宗无关,这自然是错误的。可是只注视作“不定”一类,叫它为“不共不定”,其实和一般“不定”以同品异品都有因而成错误的原理完全不符。法称从根本上推翻这一“不定”错误的说法,他以为平常思维里并不会有“不共不定”那样的情形。因为比量思维都从同异比较上着眼,假使当时想到的理由只限于所比的事物才有,自不会进行比量,那又何从表现于语言?所以关于因的后二相错误,只能推及同时犹豫的程度为止,决不能再有“不共不定”之说。不过,陈那所判也有事实的根据,当时声论学者便曾用“所闻性”的理由来成立他们的“声是常住”主张,“所闻性”只限于声上才有,岂非“不共不定”的例子,这个并还牵涉到另外一种所谓“相违决定”的因的错误问题。“相违决定”在陈那也视作“不定”因过之一,而情形又很特殊。因的正确与否,一般只就比量语言中因的本身而言。如果它三相具足,一无问题,也就算正确了。“相违决定”却不然,尽管所举的因单独看来是正确的,而在立论的人有时候不得不承认另外的理由可以成立相反主张的,也三相具足表面正确,那末,这两种因碰到了一起,就会使立论者自己也糊涂起来,究竟谁是谁非,无法决定。这样从另外一种因来使原先视为正确的因变成不正确,只可归类为特殊的“不定”错误。这也有实例。如胜论学者对声生论者说“声是无常”,以“所作性”做理由,声生论者便可提出反主张“声是常住,所闻性故”,还可加上个同喻“如声性”。因为胜论本宗也承认有声性,即是声的同异性(此即种类的概念),自然连带着不得不承认“所闻性”因的正确,于是构成“相违决定”,胜、声两家的主张都犹豫莫决了。法称对于这一种错误有比较深刻的看法,他以为这在正常的比量中也是不会发现的。只要任何一种因能充分地成立了宗,即是再举得出别种因来,也自会相顺相成,否则原来因的本身就有问题。话虽如此,但胜声两家主张的矛盾事实俱在,又如何解释呢?法称以为,这只是不信任经验,但凭言教演绎比量,以致对于所讨论的问题会构成这样的混乱。其实,有些教条观察不真,认识不足,很容易发生种种不正确的说法,那都是经不起现量或比量考验的。法称这样分析“相违决定”的真正根据,证明它并非正常比量里所有的现象,所以语言上也不该有这种错误。他还另外举了一例。如胜论学者主张在一切事物之外另有一种最为普遍的“有性”,事物结合到它才会有“存在”的意义。现在问,究竟有那样的“有性”没有呢?这很容易明白,只凭经验好了。我们可直截地用不可得因来作比量说,“凡是具备了认识条件而认识不到的事物,都是没有的,如龟毛、兔角。”现在于一切现象并不能直接经验到“有性”,那自然是没有的了。这时候如还要相信胜论之说,不肯放弃他们的教条,就会依着经典另作一种因性的演绎,而这样说:“凡是一时现见它会和一切现象相结合的,那一定是普遍的存在,有如虚空。有性正是一时候连结到一切现象的,所以它也普遍的存在。”这一比量,在胜论学者无批判地信仰其本宗的,自会碰到了上面所说的不可得因形成犹豫不决,其实只看他是相信经验,还是相信教条,就会解决这一问题的。

第三,法称重视经验的事实,为因明理论建立更稳固的基础。如比量方面,因和所立法的“不相离性”本以现象间的相属关系为根据,但从前的解释,不是分类烦琐(像佛家古师说五种,数论学者说七种等),便是意义模糊,法称改从经验的事实出发,简单明了地限定它为自性的和果性的两类。自性的是就一种特质或概念加以分析而得,果性的则由平常的因果关系而来,这样的相属,自身便有了保证,再也不致犹豫。至于不可得因,从反面证明有相违的自性或相违的果性,以见事物的本身不容存在,这也同样地易于确定的。还有,这些依据经验便自然有个限度,要是不能现量经验的境界,或者时间的太久,空间的太大,乃至自体的太微细,超出了感觉范围,那都归于存而不论之列,这在上文已一再说过了。

以上各点,都是法称学说的精到处,而大大地发展了因明理论的。此外还有关于比量由遮诠运用概念的一种理论(术语谓之“阿颇歌”)法称也特有发挥,这拟另题介绍,此处从略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 楼主| 发表于 2012-10-1 10:51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附二:吕澄〈西藏所传的因明〉(摘录自《吕澄佛学论着选集》卷三)

印度的因明大成于法称(约620—680)。他所着的七部因明论书是在西藏佛教后传的初期(第十一世纪末)经俄译师(1059—1109)的努力才翻译完全,而西藏人自己的因明着作也是由俄译师的三传弟子法师子(1109—1169)开始。法师子住持桑朴寺十八年,作了法称因明论中要籍《量决择论》的注解,又着有通论性质的《量论略义去蔽论》(这一“去蔽”的题目,后来即为一般启蒙着作所沿用)。其弟子精进师子更恢宏其说,于是桑朴寺成为西藏研习因明的中枢,而一般因明理论也以法师子师弟之说为准则。

但是,实际奠定西藏因明学说的基础的乃是萨迦派第四代祖师萨班庆喜幢(1182—1251)。他从释迦室利(1204年入藏)受学,重新校订了法称因明主着《量评释论》的旧译本,并宏扬此论,讲说多次,转变了西藏因明学者一向只重视《量决择论》的学风。他还综合陈那《集量论》和法称七部因明论书的要义,另撰《正理藏论》的颂本和自释,他的弟子正理师子更作详解。在《正理藏论》里批判了当时有关因明的各种说法,给学者以指归,所以影响于后世者极大(此书很受后人的重视,明代永乐初编刻西藏佛教各部门要籍为“六论”的时候,即以它和法称的《量评释论》并列为因明部门的经典着作)。

《正理藏论》共有十一品,解释了陈那、法称因明着述中的一切问题。全书由所知方面的“境论”和能知方面的“量论”两部分构成。第一部分七品,分别解说所知境的本身(第一品对于境的考察),了解境的心(第二品对于心的考察),以及心如何了解境(第三品对于总和别的考察、第四品对于成立和遮遣的考察、第五品对于能说和所说的考察、第六品对于相属的考察、第七品对于相违的考察,这些都是关于心之了境的一般方式的)。第二部分四品,分别解说量的总相(第八品对于相的考察)、现量(第九品对于现量的考察)、为自比量(第十品对于为自比量的考察)、为他比量(第十一品对于为他比量的考察)。原来陈那、法称的因明着述,只以现量、比量等分章,而《正理藏论》则从其中提出各种要义另行组成通论性质的各品。如《正理藏论》的第一品辨境,即是从各因明论的现量、比量章中提出境的自相、共相以及所取、所转、所现、所执四类境来分析解说,同时批判了法上一派认为所取和所现、所转和所执是一义的说法,并还提出自己的主张,以为凡境归根到底只是一种自相,不过由于了境的心有不同乃相随而各别。在其余各品中也同样地随处先批判西藏和印度的旧说,再提出正确的说法,并还解释了种种疑难。特别是在萨班以前,西藏因明以《量决择论》为主要典据。此论在法称所着三部根本论中只算是详略酌中之作,义理并不完备。萨班改宏《量评释论》,不但讲究得更全面,而且由为自比量中发展了“遮诠”(这是陈那对于“概念纯以否定其余为本质”的创说,法称也沿用之)的说法,又取成量品(《量评释论》的第二品)之说阐明了量的通相,以及说到释迦牟尼其人堪为定量的道理,联系瑜伽现量(佛家所以为现量的最高阶段)而谈,都有独到的见解。

另外,还有可以注意的一点,即是萨班等所公认的传统师承,都是从陈那、法称而下,依次为天主慧、释迦慧、慧护、法上、律天、商羯罗雅陀等人,但在萨班等着述里,对于诸家的学说却以道理的长短为标准而有所取舍。这种学风给予后人的自由立说以很好的启发。

西藏所传的因明到了元末明初的宗喀巴(1357—1419)和他的弟子们又有一大变化。宗喀巴虽曾从萨迦派仁达瓦(1349—1412,萨迦派晚期两大学者之一)学习因明,但他通达此学,实得力于他自己对各种因明论书的寻研。他生平未曾撰述大部注疏,只是常常讲说《量论》的纲要、《量评释论》的〈现量品〉以及量论有关修行的道理。他的大弟子贾曹杰(1364—1432)替他记下了《量论备忘录》和《现量品备忘录》,另一大弟子克主杰(1385—1438)又作了《现量品述记》。此外,宗喀巴自己只写了有关因明纲要的一种小品,题为《七部[量论]入门去蔽论》。此着虽很简短(拉萨版全集仅有二十三叶),但用境、有境(即心)和了境方法三门来作通论,实际包括了因明所有的问题,并建立了他们一系(格鲁派,通称黄教)量论着述的纲格。其弟子克主杰撰《七部量论庄严去蔽论》,又根敦主巴(1391—1474)着《大量论正理庄严论》,其结构均不出它的范围,仅内容更为充实而已。

即从《量论随闻录》中可以见到宗喀巴一系对于因明的特别看法。他们强调因明论也是希求解脱和一切智者所必需之学,所以这类论书兼备内明的性质,并不像常人所解只供思辨之用。这种看法的根据在于《量评释论》的〈成量品〉。本来,陈那《集量论》开端有个归敬颂,头两句说佛堪为定量之人。法称的《量评释论》发挥其义,写了〈成量品〉一品,共二百八十余颂。它从“量以不虚伪的识为总相”说起,详论佛现证四谛的各种相状,一无错谬,故能指示求解脱和一切智者的途径,而成为定量者。这种说法给宗喀巴一系以启示,他们便主张运用因明可以正确证成四谛之理,而引生瑜伽现量以得解脱,故因明实际具备修道次第的意义。

宗喀巴等这样结合因明于修持,带了特殊的宗教色彩,同时就限制了因明的正规发展。他们还打破了因明和内明的界限,好像两者理论完全相同。其实严格说来,这是可以商量的。如在《佛地经论》里便明白指出因明和内明之解自相、共相各有其不同的说法,不应淆混。

宗喀巴的弟子们对于西藏传译的因明论书,多重加探讨,并做了注解。像贾曹杰就对陈那、法称的各种论书大半有比较简要的注解,而且贯串着「因明具备解脱道次”的主张。他给《量评释论》颂本作注解和撮要,即以“阐明解脱道”为书名,同时也明白表示和萨迦派不同的见解,特别是表现在对于印度各家说法的取舍上。他又对萨班所着的《正理藏论》作注以自申其说(此注收在拉卜楞寺版《贾曹杰全集》第四帙)。从此以后,格鲁派的因明研究,即专以宗喀巴师弟之说为宗,而很少进展。

另外,在西藏的因明研究中,还存在着一些根本欠缺。像陈那的因明理论,其初成型于《正理门论》,后来才扩充为《集量论》,故从学说源流上说,《理门论》也很为重要。但它的梵本早就失传,以致重视因明的萨迦派虽从第三代祖师名称幢(1147—1216)起即注意此书,而他和后来的教童却一再误认天主(陈那门人)的《入正理论》,以为即是《理门论》,并还改动作者天主的名字为陈那,由此辗转讹传,再没有人能纠正其失。实际《入论》和《理门》固然详略悬殊,而且释义也有出入,如根据《入论》来谈陈那之学,即难免有本末倒置之病。其次,陈那、法称的理论有处和经部相关。经部着作现在没有整部的传本,只在别种书中引用它一些片段。其引文比较丰富而较有系统的要推《顺正理论》,本来可以利用,可惜西藏只翻译了它的略本《显宗论》,其中有关经部议论之处,早已删除无余。因此,西藏因明中关于经部之说都只局限于注家零星的传述,不能博引以使研究更深入一步(还有因明论中关于印度各派哲学之说,藏文资料也很不完备,同样有此缺憾)。这些是西藏因明的欠缺,不可不知。

[参考资料]商羯罗主《因明入正理论》;陈那《因明正理门论》;窥基《因明入正理论疏》;陈望道《印度理则学》;虞愚《因明学》;霍韬晦《佛家逻辑研究》;沈剑英《因明学研究》;武邑尚邦《佛教论理学研究》;户崎宏正《佛教认识论研究》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 楼主| 发表于 2012-10-4 10:05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上面的简介 充斥专业术语 对于之前没接触过因明学的人来讲 仍比较晕
推荐作者沈剑英的《因明学研究》《因明正理门论译解》,通俗易懂,也更详细一点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2-10-27 01:47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佛经版的版主似乎是局外人?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快速发帖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☆☆ 联系我们 ★★|手机版|上古天真网

GMT+8, 2024-4-24 13:09 , Processed in 0.046251 second(s), 11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© 2001-2012 Comsenz Inc.

返回顶部